國科發創〔2017〕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農業廳(委、局)、國資委、國家稅務局及地方稅務局、總工會、工商聯,人民銀行各分行,中科院院屬各單位,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 現將《“十三五”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各地方各部門實際貫徹實施。
科 技 部 發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農 業 部 人民銀行 國 資 委 稅務總局 中 科 院 工 程 院 全國總工會 全國工商聯 國家開發銀行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