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審批事項服務指南
項目編碼:000132119001
發布日期:2023年2月
實施日期:2023年2月
發布機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的申請和辦理。
二、事項審查類型
先審后批
三、設定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附件第303項: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審批。
四、實施依據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廣電總局令第35號)
五、受理機構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
六、決定機構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七、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八、許可條件
(一)下列機構可以申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
1.經批準設立的地(市)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廣播影視集團(總臺);
2.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機構。
(二)申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視頻點播業務總體規劃;
2.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節目資源;
3.具備與視頻點播業務開辦規模相適應的場所、技術、人員等條件;
4.所使用的系統和設備符合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
5.有健全的節目內容審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6.有確定的傳播范圍;
7.具備與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相適應的信譽和服務能力;
8.有與廣電行政部門監控系統實現聯網的方案;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
九、申請材料
(一)首次申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
序號 | 材料目錄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申請報告 | 原件 | 2 | 紙質 | 1.經批準設立的地市級以上的廣播電臺、電視臺,經批準設立的廣播影視集團(總臺),以及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在許可證載明的行政區域內從事視頻點播業務。 2.申請報告應包括:申請許可證類別(甲種)、傳播方式(即時點播、下載播放)、播放范圍等;還應提供所在省有線電視網絡整合、雙向網絡改造情況,覆蓋用戶情況,要有具體數據。 |
2 |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申請表(有格式文本) | 原件 | 2 | 紙質 | |
3 | 從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的節目開辦方案、技術方案、運營方案、管理制度 | 原件 | 2 | 紙質 | 應包括平臺建設情況,技術方案,可提供的節目時長,節目類型,內容來源,運營模式,訂購用戶情況。 |
4 | 向政府監管部門提供監控信號的監控方案 | 原件 | 2 | 紙質 | 應提供與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監控系統實現聯網的方案。 |
5 | 主管人員簡要情況介紹和設備、場所的證明資料 | 原件 | 2 | 紙質 | 主管人員簡要情況應提交人員簡歷、身份證復印件。 |
(二)申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有效期屆滿延續
序號 | 材料目錄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申請報告 | 原件 | 2 | 紙質 | 1.經批準設立的地市級以上的廣播電臺、電視臺,經批準設立的廣播影視集團(總臺),以及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在許可證載明的行政區域內從事視頻點播業務。 2.申請報告應包括:申請許可證類別(甲種)、傳播方式(即時點播、下載播放)、播放范圍、上一許可周期業務開展情況等;還應提供所在省有線電視網絡整合、雙向網絡改造情況,覆蓋用戶情況,要有具體數據。(與上一許可周期相比未發生變化的,不用重復提供,在申請報告中說明未發生變化即可) |
2 |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申請表(有格式文本) | 原件 | 2 | 紙質 | |
3 | 從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的節目開辦方案、技術方案、運營方案、管理制度 | 原件 | 2 | 紙質 | 應包括平臺建設情況,技術方案,可提供的節目時長,節目類型,內容來源,運營模式,訂購用戶情況。(與上一許可周期相比未發生變化的,不用重復提供,在申請報告中說明未發生變化即可) |
4 | 向政府監管部門提供監控信號的監控方案 | 原件 | 2 | 紙質 | 應提供與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監控系統實現聯網的方案。(與上一許可周期相比未發生變化的,不用重復提供,在申請報告中說明未發生變化即可) |
5 | 主管人員簡要情況介紹和設備、場所的證明資料 | 原件 | 2 | 紙質 | 主管人員簡要情況應提交人員簡歷、身份證復印件。(與上一許可周期相比未發生變化的,不用重復提供,在申請報告中說明未發生變化即可) |
(三)申請變更《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載明項目(傳播范圍、節目類別、傳播方式等)
序號 | 材料目錄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項目變更 申請報告 | 原件 | 2 | 紙質 | 申請報告應包括:變更項目具體情況及理由,提供變更有關的有線電視網絡整合、雙向網絡改造情況,覆蓋用戶情況,要有具體數據。 |
2 | 變更后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的節目開辦方案、技術方案、運營方案、管理制度 | 原件 | 2 | 紙質 | 應包括變更對應的平臺建設情況,技術方案,可提供的節目時長,節目類型,內容來源,運營模式,訂購用戶情況。 |
3 | 變更后向政府監管部門提供監控信號的監控方案 | 原件 | 2 | 紙質 | 應提供變更后與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監控系統實現聯網的方案。 |
(四)《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持證機構申請變更股東股權結構
序號 | 材料目錄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股東股權結構變更申請報告 | 原件 | 2 | 紙質 |
十、中介服務
無
十一、審批時限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其中專家論證期限為20個工作日。
十二、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三、審批結果
(一)《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甲種)》(首次申請、申請有效期屆滿延續、申請變更許可證載明項目)
(二)批復(申請股東股權結構變更)
十四、申請接收
(一)窗口接收: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總局辦公大樓東翼一樓辦公區)。
(二)信函接收: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大廳,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郵編:100866,電話:010-86098585。
十五、結果送達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后,通過電話通知申請單位。批復文件、許可證則通過現場領取、郵寄等方式送達申請單位。
十六、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行政相對人應按要求提供申請材料,保證材料內容真實、有效;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十七、咨詢途徑
有關材料申請及受理環節問題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咨詢,電話010-86098585。其他問題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媒體融合發展司咨詢,電話:010-86096591,傳真:010-86098703。
十八、監督投訴渠道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信訪辦
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2號 郵編:100866
電話:010-86093956 傳真:010-86093055
十九、辦公地址和時間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總局辦公大樓東翼一樓辦公區)。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